2007年4月22日下午,一辆从昆明开往贵阳的长途大巴通过安全检查的时候,一个木箱子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,民警透过木箱的缝隙隐约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大家伙,于是立即通知了当地野生动植物管理站。
看见了吧,长长的尾巴,大大的嘴,没错,这是一条鳄鱼。
贵阳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颜主任:是一条扬子鳄,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。
据贵阳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这位负责人介绍,像这类国家保护动物,在运输时国家有严格的规定,可这条扬子鳄是货主在昆明托运的,客车驾驶员只知道这个箱子的目的地是贵州安顺,但提供不出任何相关手续。
颜主任:运输证,检疫证,如果是养殖站养殖的,需要许可证,都没有。
没有证件,而且在木箱外面还写着汽车配件,很明显这是一起偷运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,这条鳄鱼自然就该没收了。
颜主任:这种鳄鱼呢,它是很凶猛的,也伤人,那么就,不能放生。
最后,森林野生动物园成了这条扬子鳄的理想去处。
贵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张经理:既然鳄鱼来到我们贵阳森林野生动物园,就请大家多放心,我们会把它饲养好。